一朝云尽见沧浪

[现代AU][然韦无差] 住在隔壁的人(一)

CP:李熏然&方孟韦

双刑警设定。

有轻微血腥描写。

因为清水不上炕,所以我也不造谁攻谁受,就无差吧。全是胡编,别说刑侦方面的经验了,连小说和电视剧我都没看过几部……

这就是我的新坑……下一更不造在什么时候,我要放飞自我了,是不是很坑……

 

 

一、

 

9月2日,方孟韦失踪。

9月5日,街心花园紫藤架下发现掩埋衣物一包,包括短袖上衣、长裤、皮带、内裤、袜子、塑料拖鞋,经查,认定为方孟韦的全部衣物。长裤膝盖处有磨损痕迹、跪地泥土印和少量血迹。周围未见明显足印。东南方向10.5米远处遗落一把美国产不锈钢餐刀,刀刃处有打磨痕迹。

9月16日,李熏然失踪。

9月17日,某拆迁工地发现一白色奥迪轿车,经查,车主为李熏然。轿车旁5米处一间无人居住的空房里发现大量血迹,墙壁喷溅血迹高120至150公分,墙角上有大量擦蹭血迹和少量毛发。现场遗落火柴一盒、铅笔头两个、红色双栏信纸一张,并未发现凶器和可疑足迹。

……

 

1440多个小时之前,北京盛夏。

还差五分钟凌晨两点,李熏然在小区门口扔掉了自己的鞋子。

大排档的老板正准备收摊,他光着脚踩在一地龙虾壳上吃掉了最后两串烤茄子、五串烤鸡心和一个鸡排,桶里的冰啤酒已经不太凉,带一点温吞的感觉,喝了半瓶还剩半瓶,喝不下去了。

困了。

他连打四个哈欠,跟老板要了半桶水,冲了冲脚上的泥,踩着一溜湿哒哒的脚印往家去了。快下班的时候在城郊一处污水井里发现尸体,人体组织和衣物都高度腐败,只剩躯体,他带着组员下井去捡散落的头骨,镂空的夏季皮凉鞋每个网眼上都糊满了污泥。

忙了五个多小时,好歹把一个人拼全了,捎带捞出几颗金属扣子,一并送回局里检验了。明天下午出结果,他还能洗个澡,多睡几个小时。

现在正是最热的时候,半夜的风也凉不了多少,汗水干结在衬衣上,黑色布料上起了大片的白色汗碱,李熏然把裤口和袖口都挽起来,像个打渔的,悄无声息地走在小区的水泥地上。

走着走着,他一个人嘿嘿地笑了起来。

往常蹲点四十八小时以上不洗澡不换衣服还特别精神的小李警官,此刻全身都皱皱巴巴的,从造型到味道,都像一条咸鱼。夜色里灌木丛像一团又一团的黑色的云,猫从云间迅速穿过,几下就没影了。

它看起来并不想吃鱼。

李熏然穿过整个小区,到最里面的一栋楼,走进楼道,跺了跺脚。

灯没亮。

他愣了一下,然后笑自己困糊涂了,没鞋,怎么跺都不响啊。

于是只好轻咳一声。

还是不亮。

老旧小区的声控灯每天都苟延残喘,急需抢救,病危通知都不知道拿了多少,可惜李熏然管惩恶扬善不管救死扶伤,他只好摸着黑往三楼走。

太晚了,大声喊会扰人清梦。

走到一楼半想起自己是有手机的,比大屏手机短不了多少的手指头一划,手电筒没出来,不小心戳开了简瑶发来的未读消息。小女孩咯咯的笑声顿时响彻整个楼道,这丫头和她那个故作深沉的爹不一样,从小就是个大嗓门。

只是声音有点太大了……大半夜的,像闹鬼。

李熏然连忙按掉声音,在漆黑一片的楼道里,捧着手机看完了那个小视频。没声儿,但是对久经考验的小李警官来说,读个唇不是什么难事。

何况是这个早看了千八百遍的小丫头片子。

据说自从自己调到北京来,简瑶的女儿每天都闹着找“然然”,频率仅次于要“啵啵”和“鱼鱼”。

啵啵,薄靳言的代称是也。

自己还排在他前面呢。

想起这个至少还要好几年才能自己吃鱼吐刺的小女孩,李熏然突然觉得自己还不错,累是累点,但想吃啥吃啥。

北京就是这点好,想吃什么也有。正不正宗的,饿了的时候谁管他呢。反正在家的时候他妈是绝对不肯让他出警回来吃泡面的,大排档也不行。

也挺好的,妈年纪大了,总不能一直守着汤锅等他。

“有一句话记在了咱心上,好男儿志在四方,”他哼着歌路爬上三楼,掏钥匙开门,“敢问路在何方,路在脚下……”

钥匙插进锁孔,转了一圈,正要转第二圈的时候,李熏然停住了。

身后好像有人在看他。

他微微侧了侧身子,用余光看楼道里月色照出的影子,二大妈捡的破瓶子破铁皮都在原来的地方,影子也是该有的影子。

没有人。

门外没有人,那么就在门里了。

邻居被晚归的人吵醒,或者夜猫子根本没睡,趴门上看看是谁,这是挺正常的一件事。但刑警的直觉告诉李熏然,不太对。

对门猫眼处透出一丝几乎看不见的光线,非常细微,但与漆黑无光还是有区别的。那不像是灯光,也不是手电,冷白的光线很像手机。

和刚才他看手机时,电子屏的光线留在视网膜上的效果非常像。

会有人开着手机来观察门外么?

这么晚打电话,这不会是要报警吧?

 

李熏然转过身子,面向着对面的铁门。才搬来不久,他想跟没见过邻居打个招呼,说自己不是坏人,但半夜打扰了人家怎么补偿呢?

请他吃饭?

好像有点冒昧……明天上班的时候帮对门把垃圾带下去怎么样?

正想着,对面的门响了两声,开了。

一个攥着手机的年轻人立在门口,另一手拿着一双拖鞋,睁大眼睛看着他。

“我觉得你好像要跟我说话。”他举起拖鞋示意了一下,“你,要鞋么?”

李熏然觉得非常有趣,他怎么知道自己想和他说话,又怎么知道自己家里还真没有拖鞋……他原本准备光着脚去洗澡的。

他上前一步,想要借此搭个话,手机铃声突然响起,声控灯“啪”的一下亮了,李熏然在半明不暗的灯光里接起队长的电话,下意思地往对面望去。

这一看就吓了一跳。

他妈什么时候给他生了个弟弟?

而方孟韦没注意他,跟电话那头加班的崔叔说了两句,请他把自己买的红酒雪茄捎给大哥,然后弯腰把拖鞋放在李熏然脚边,回身进屋去了。

这不是个坏人。

没有理由,大约是刑警的直觉。

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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